一年一度的亞泥股東會今(23日)登場,亞泥對外宣布將主動依據《原住民族基本法》第21條的精神,與礦場所在的玻士岸部落展開諮商程序,力求與居民「共存共榮」。
環保團體與部落原住民今日則在股東會外舉行記者會,並肯定亞泥願意釋出善意,但也擔心「亞泥過去曾登報承諾要『縮減礦區、依法環評』卻不了了之,這次的承諾會不會真的落實仍有變數。」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,會持續要求亞泥實現承諾,每年的股東會都會來抗爭,直到爭議落幕,「霸佔土地來施捨不算釋出善意,歸還部落的土地才能真正和解。」
法院去年認定經濟部未踐行「原住民諮商同意權」 亞泥礦權展限案敗訴
遠東集團的亞洲水泥公司從1973年開始在花蓮新城山開礦,卻因現行《礦業法》過於寬鬆,讓亞泥多次展延礦權始終免做環評也不用取得居民同意,導致當地部落居民生活長期受到炸山開礦的影響,1990年開始,抗爭將近20年。
2017年總統蔡英文宣示礦業改革方向,經濟部卻於同年通過亞泥的礦權展限申請,允許亞泥再挖礦到2037年為止,引發軒然大波。環團因此一狀告上法院,要求經濟部撤銷亞泥礦權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19年判決經濟部及亞泥敗訴,認定經濟部未踐行《原基法》的原住民知情同意權就核發礦權,需撤銷核發給亞泥的礦權,經濟部也不再上訴。
亞泥則表示無法接受,會上訴到底捍衛股東權益。亞泥也強調,依現行《礦業法》規定,礦權展限並不適用於《原基法》相關規定。總經理李坤炎今日股東會上也明確表示,現在啟動諮商同意權,是亞泥主動基於善意來做,「法律歸法律,礦權展限仍會上訴。」
不過,太魯閣族的Ayug部落會議總幹事鄭文泉表示,家族的土地從1973年被劃為礦場範圍後就不得進入,「有200多個地主跟我有一樣的遭遇。」去年股東會董事長徐旭東說『那是祖先同意挖礦』,「但我很確定我的祖先並沒有同意,況且當時亞泥跟族人談租借合約時,也只有說會挖礦20年,現在都46年了卻還在繼續挖,不知道要挖到什麼時候。」
鄭文泉說明,玻士岸部落有6個族群分支,合計有2000多人,部落之間必須舉辦多場的部落會議,達成共識後才能跟亞泥來諮商,「過程可能需要耗時好幾年,如果亞泥真的有誠意跟族人和解,應該先把土地返還給族人再來討論礦場未來的方向,才是真正的善意。」
擔心亞泥反悔不協商 環團「速修《礦業法》免等企業施捨善意」
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副會長白誠實則指出,亞泥於2017年申請展限的時候,在蘋果日報登報會「縮減礦區、依法環評」,但三年後仍沒有下文,仗著《礦業法》沒有修,就繼續挖,「我們希望亞泥應該要先落實過去的承諾,並提出擴廠關廠的時程表,儘速協助部落凝聚礦場轉型方案。」
此外,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認為,亞泥相關的說法只是在模糊焦點,「既然要釋出善意為部落居民著想,應該先撤回礦權展限的上訴,並依據《原基法》來踐行諮商同意參與及分享程序,不然只是玩兩面手法。」他也再次呼籲行政院及立法院,應儘速完成《礦業法》修法,「人民不能只有期待財團的善意。」
對此,亞泥董事長徐旭東則反問,「我有違法嗎?」他說,礦權是政府給公司的合法權利,很多部落原住民的祖先當時同意把土地租給亞泥開礦,「我們一切依法申請,後代可能是因為錢用掉了,現在才來反對。」針對花蓮礦場關閉時程,他則沒有回答。
不過,亞泥年報中提到,經濟部逐年限制國產水泥出口量,「國內水泥供過於求的情況嚴重。」《礦業法》修法,礦業經營也面臨更嚴苛的限制及要求,而花蓮地區礦石稅由每公噸10元調漲為70元的影響,讓水泥廠成本上揚也使經營更加困難。